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共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其他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等相关专业 | 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能接受外派 可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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