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取得土建系列的高工职称(工程管理类专业),因为工作改变,目前从事勘察设计性质的工作,想继续评审第二个土建系列的高工职称(勘察设计专业),请问目前政策是否可以报名第二个高工职称评审?是否允许同时拥有两个不同专业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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