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在六大方面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拓宽人员进入通道。适当降低人员招聘准入门槛,对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林学类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人员,以及符合各地紧缺急需人才目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考核聘用。参照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从高职院校在校生中遴选毕业生,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国有林场与林业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采取高职教育"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场校联合育人"。
三是放宽职称评聘条件。优化国有林场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参照基层林业站职称评聘政策,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按照场部实际驻地要求。在场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累计满25年且仍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用。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管理。适当核增国有林场绩效工资总量,并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把考核与分配更好地结合起来,并向从事造林绿化、防火值班、野外巡护、野外调查等工作的生产一线人员倾斜。支持国有林场参与精神文明、平安综治等创建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性奖金,提高国有林场职工生活待遇。
五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把国有林场建设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加快落实已纳入地方农村公路网规划的国有林场道路建设任务,并科学规划实施国有林场场部连接林场工区(管护站)道路建设;电力部门要统筹研究国有林场电网升级改造并纳入统一管理;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林区通信网络覆盖,进一步改善林场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党对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标对表国有林场改革国家验收反馈意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短板,将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落实有关政策措施。要建立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记者 严顺龙 刘必然)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58593号
地址: EMAIL:kf@fjzp.cn
Powered by PHPYun.